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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定与5月23日在市区浈江河面中心岛至曲江桥水域举办"银杏王杯"龙舟赛。为确保活动期间的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2009年5月23日上午8:30分时至12:30分,除活动专用车外,禁止一切车辆在曲江桥面、北江桥面、环园路、园前东路及曲江桥底至羽田酒店路段通行。
二、 曲江桥面、北江桥面、北江路、武江南路、环园东路沿河堤护栏严禁到场观众攀趴、坐倚。其中,曲江桥面、北江桥面行人不得在大桥机动车道停留。
三、 5月23日上午8时前,停放在上述路段的机动车和人力三轮车必须自行驶离,否则按违法停放予以拖走。
四、 请机动车驾驶员和到场观众自觉服从公安执勤民警的指挥,对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将依法处理。
韶关市公安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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