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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头中队依法查处了一起客车超员百分之三十六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7月3日18时30分,马头交警中队办公室电话聚响,正在值班备勤的该中队副中队长李伟平接听后得知——“一辆江西籍的大型客车超员,在邻县连平县隆街镇抗拒公安机关检查,冲卡逃走,请派员堵截查处!”警情就是命令。接报后,副中队长李伟平立即带领民警、辅警陈值仁等赶赴105国道新丰潭石公路道班门前路段设卡守候。不久,与举报特征相同的一辆大型客车风驰电掣般从江西往广州方向奔窜。见状,李伟平带领民警、辅警走上公路,分工合作操作交通指挥手势、使用警车播音器、拉响警报,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做贼心虚。该车驾驶人见势不妙,再也不敢逞凶,便乖乖将客车开往指定的地点停放,接受公安民警检查。经询问驾驶人、检查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清点乘客人数证实,驾驶人阮育平,驾驶车号牌赣D12**8在江西省吉安县装载乘客从江西省吉安县开往珠海,车厢内连人行道都挤满了人,空气混浊,该车额定载客人数44人,实际载客人数60人,实载人数比额定裁员人数多16人,超载36.4%,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查清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后,马头中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超载乘客实行卸客转运,转运费由驾驶人负担,对驾驶人阮某平(男、30多岁、江西省人)罚款1000元,扣12分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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