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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业务100问
来源:韶关交警支队 时间:2009-02-10 16:41:18

1机动车登记分为哪几种?

答: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2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什么?

答: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3对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对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5对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6对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7哪些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解体?

答: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

8哪些车辆应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答:用于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运载客汽车和旅游客运载客汽车。

9哪些车辆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答:大型载客汽车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

10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哪些凭证和证明?

答: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1如何确定大型载客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

12如何确定中型载客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小于6m且乘坐人数大于9人小于20人。

13如何确定重型载货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14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登记日期是如何计算的?

答: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日期由登记程序自动录入;没收的走私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出厂年份录入年,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月、日录入月、日。

15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变更哪些内容需要在变更后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答: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16机动车获得方式有几种?

答: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购买、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调拨等。

17申请注册登记,应交验机动车,并提交哪些证明和凭证?

答:(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8申请注册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审核、发放机动车牌证?

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对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确认,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查,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19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答:(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20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和车辆管理所应当分别履行哪些手续?

答: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22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申请人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答:变更双方应当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行驶证;(4)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23在哪些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答: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4在哪些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1)小型、微型载客车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3)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25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答:(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属于超过年检有效期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6申请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哪些手续?

答: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7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如何办理?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8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的程序是什么?

答: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出具注销证明。

29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办理补领的时限规定?

答:对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30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如何办理补领手续?

答: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

31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所需的证明、凭证及受理时限?

答: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来历凭证;(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32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码被改的?如何办理变更?

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发动机动号码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33、申请驾驶证对年龄有哪些规定?

答:(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或自行机械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准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4、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哪些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答: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机动车驾驶证。

35、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哪些种类的驾驶证?

答: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机动车驾驶证。

36、申请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能有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记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37、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驾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几日内核发驾驶技能证明?

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驾的科目一考试合格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证明。

38、申请人预约科目二考试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报考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39、申请人预约科目三考试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报考C3C4DEFMNP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C1C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B1B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A1A2A3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40、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有哪些规定?

答: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直接换发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同时收回所持的军队、武警驾驶证。

41、持境外驾驶证申请换发驾驶证的,应考哪些科目?

答: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申请A1A2B1B2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42、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有何规定?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4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接受驾驶技能的考试(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4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接受教育后,车管所应在二十日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45、对达到12分拒不参加教育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人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46、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几年?

答: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两年。

47、科目二、科目三如何补考?

答:每个考试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在考试日期二十天后重新预约。

48、驾驶证到期如何换证?

答: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换证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规定,三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9、机动车驾驶人委托他人换证有何规定?

答:机动车驾驶驾驶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管所应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0、如何办理驾驶证补证手续?

答: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51、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是何时开始施行的?

答: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均是2008101日起施行。

52、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公开、公正、便民。

53、警用车辆登记业务由哪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答: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54、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什么?

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55、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什么?

答: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56、机动车具备什么条件方可上道路行驶?

答: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57、《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58、《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号牌使用做了哪些规定?

答: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59、按规定哪些车辆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

答: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

6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有何要求?

答: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61、对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核发牌证有何规定?

答: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汽车列车,其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62、按机动车的结构将机动车分为哪几类?

答:分为汽车、摩托车、全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63、“机动车”是如何界定的?

答: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64、营运车辆的分类有哪几种?

答:营运车辆分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货运、租赁、教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65、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66、对汽车尺寸参数和质量参数公差允许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汽车尺寸参数包括外廓尺寸、货厢内部尺寸、轴距、轮距、前悬/后悬,其公差允许范围是±1%。汽车质量参数包括整备质量、额定载质量、总质量,其公差允许范围是±3%

67、《机动车登记规定》中住所的含义是什么?

答: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68、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车辆管理所应将哪些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

答:(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4)行驶证;(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9、对在暂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范围做了怎样规定?

答:由原来只能办理9座以下小型客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扩大到所有机动车。

70、海关监管车辆是指哪些车辆?

答:是指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限特定对象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并由海关实行监管的机动车。

71、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国产机动车,所有人无法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答:车辆管理所可以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7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

73、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限和告知的要求有哪些?

答: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74、可以委托办理的机动车业务有哪些?代理时应当提交哪些手续?

答;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但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与代理共同签字的申请表。

75、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答: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76、申请增驾牵引车驾驶证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客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得有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77、申请增驾中型客车驾驶证有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能有造成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78、年龄达60周岁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机动车驾驶人如何换证?

答:年龄达60周岁,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79、年龄达70周岁持DE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如何换证?

答:年龄达70周岁持DE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到核发地车管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

80、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接受驾驶技能的考试(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81、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几年提交体检证明?

答: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每年在记分周期结束15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82、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有哪些规定?

答: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83、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

84、考试按什么顺序进行?

答: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后一科目考试。

85、对达到12分拒不参加教育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人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86、驾驶证有效期分几种?

答: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长期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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